【記者黃巧汶報導】兩名男子因債務問題談不攏,發生債主恐嚇債務人事件。十四年前,余姓男子和洪姓嫌犯有合夥關係,當時由於資金周轉不靈,余姓男子向洪姓嫌犯借新台幣五十八萬元,並在簽下一張本票後就開始躲避還債。
最近洪姓嫌犯得知余姓男子在做裝潢工,於是透過四十九年次的邱姓男子在五月七日打給余姓男子假裝要談工程,相約在新莊中誠路見面。洪姓嫌犯到場後,威脅他人必須連本帶利償還十四年前的債務,如不償還,將找兄弟壓他回家,讓他老婆簽本票,余姓男子只好在受迫下同意簽下共十七張的本票,約一百八十萬元。
後來在五月三十一日,雙方相約第二次見面詳談債務,洪姓嫌犯並且還行徑囂張的約余姓男子在分局旁的一家早餐店見面,然而余姓男子早在二度見面前已經先向警方報案,因此警方能當場逮捕嫌犯,全案以恐嚇取財、重利、妨害自由等罪移送法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