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少有成立管委會 消防設備維護堪憂

【記者廖之瑩報導】消防單位經訪查發現,部份公寓大廈未成立管理委會統籌公共事務,社區在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有缺失時,消防單位沒有組織接洽,無法要求立即改善;若突然發生緊急事故,可能會因為設備不齊而延誤救災的時間。


新莊地區大約有一百餘棟公寓大廈未成立管委會。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是由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和行政區區公所管理,消防單位無權要求。若是面臨到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缺失時,消防單位就有權開罰:若未成立管委會,消防單位會逐一對各戶開單開罰;若有成立管委會,則是由管委會統一改善與負責。

部分公寓大廈未成立管委會也未向政府機關報備成立組織來統一管理事務,然而,每天的垃圾處理和定期的電梯維護等民生問題就會有固定的人員處理;但內部公共空間,像是樓梯間雜物堆積等和定期消防設備的維護,卻缺乏專門的人員來管理,預算的編列和花費也少有著重在這方面。一旦發生災害,將會影響民眾避難逃生、通報和滅火,影響救災和逃生的黃金時間。

對各戶開罰,行政效率慢,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此外,比起有成立管委會的公寓大廈,民眾需繳納更多的改善費用。

消防隊大隊六月五日表示,將邀請里長參與說明會並協助尚未成立管委會的民眾了解成立管委會的益處,也能提升住戶對消防設備的維護及品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