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心之過誤認安全帽 男子成竊盜犯

【記者侯惠萱報導】中港派出所三月廿八日接獲安全帽失竊一案,警方找到嫌犯警訊後,發現他並沒有竊盜動機,只是錯拿安全帽,但仍然違反刑法三百二十條竊盜罪。

 當天晚上八時,楊犯嫌和朋友唱完歌,要回家時,發現找不到安全帽,便自己先回家回到家中,自己開車來找尋安全帽,發現疑似自己安全帽,沒有加以確認就自行拿走。被害者發現安全帽不見,加上已經被偷了三次,心懷不滿地到中港派出所報案。

 林姓警員表示,在調閱中華路二段路口監視器時,發現楊犯嫌舉止正常,並無偷偷摸摸的行為警訊後才發現,原來楊犯嫌並無竊盜動機,只是誤認安全帽。但行為仍違反刑法三百二十條竊盜罪,楊犯嫌被移送新北地檢偵辦。

 中港派出所長張文宏呼籲民眾,拿任何東西前必須確認是自己的,即便無心之過仍然違法,不要成了倒楣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