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蔡沛恩報導】民國一一四年立法院三讀修正後通過殯葬管理條例,讓中低收入戶使用火化場、骨灰存放設施等公立殯葬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新莊區公所社會科行政人員謝字堅說,去年修法至今,因死亡無力殮葬而前來申請急難救助的居民並沒有因此下降,以民國一一四年為例,死亡無力殮葬者的件數仍有四十三件。
儘管政策可以稍微減輕清寒家庭的負擔,但其餘喪葬費用支出還是不小,璿智禮儀有限公司執行長鍾育承表示,一場簡約入殮火化所需的費用至少要三萬八千元,每一年都至少會遇到五、六位居民無法負荷。鍾育承進一步指出,目前免收火化場費用的政策,又或是申請三萬元急難救助金,都必須要有低收入戶證明,但一些家庭可能會因為上一代留下無法解決的土地,導致無法申請低收入戶證明,如此一來就無法幫助到真正需要的人。
民國九十五年後,政府推行的聯合奠祭,讓家屬共同舉辦喪禮,提供免費或優惠的喪葬服務。謝字堅認為,低收入戶可以使用急難救助的三萬元補助,參加聯合奠祭。但鍾育承認為,雖然聯合奠祭有良善的出發點,希望能減輕清寒家庭的負擔。可由於聯合奠祭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請,並享受優惠措施,因此他遇過一些有錢人會透過聯合奠祭減少喪葬花費,來增加分配到的遺產。此結果已經背離初衷,所以他認為不能讓每個人都可以使用聯合奠祭,應該設立使用條件,給真正困苦或是清寒家庭的人使用。
鍾育承認為政府應該完善政策的配套措施,以改善死亡無力殮葬現象,例如提供清寒家庭完整喪葬協助,或申請低收證明應審慎檢視。此外謝字堅說,政府應該要更廣泛宣傳政策,確保居民知道遇到困難時,可以向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或其他管道求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