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曼寧報導】新北市府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召開樹保大會時,重新申告「樹木移除申請流程」,由各區公所自行處理。護樹團體質疑此舉削弱把關,恐違反《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甚至掀起「大砍樹時代」。
隨著新莊建設增加,樹木問題愈加重要。民國一一四年樹木移植案例共有八筆,民國一一三年則有六件。據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統計,今年九月起移樹案件共有六起,分別位於新泰塭仔圳、新北大道七段、富貴路昌平街口、新莊體育園區以及中環路高架橋下。
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課長謝欣芸表示過去「樹木移除申請流程」只在政府機關的公文中傳遞,而今年六月永和八十歲九芎老樹移樹案件,因未公告直接移樹引起周邊住戶反對,新北市府已於樹保大會重新公告流程。若遇危木,例如已傾倒、枯死、阻礙交通、嚴重傾斜以及經其他主管機關認定情況,區公所或地主可先行處理,避免意外發生。
台灣樹人會潘漢疆秘書長表示,在執行風險評估時,可委託通過國家考試的園藝或林業技師執行,可能影響審查品質,權限下放也恐使施工單位更易以安全疑慮為由移除樹木。此外,緊急情況中「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定義不夠明確,恐降低審查透明度。泰豐里長王珮宇表示,大樹移除牽涉樹權與複雜程序,里內多以修剪處理。潘漢疆指出,土地受產權影響,但公有土地應以原地保留為原則;然而實務上常以開發優先,保留難落實。
潘漢疆以長達十七年的護樹經驗說明,台北市樹保委員多為學者,常透過微調道路等方式,保留基地中央或邊緣的樹木但其他縣市較少採用。他進一步提到,台北曾因歷史建物價值保留美軍眷舍、華光社區及松菸周邊老樹,不過類似案例已超過十年未再出現。
潘漢疆認為目前移樹申請流程關鍵在於,開發單位是否願意調整設計。他也希望未來能夠有更具體的樹木移除標準,並提升程序公開度讓公民參與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