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行政園區為何卡關

新莊行政園區預計改建單位,包含戶政事務所、警察局與地政事務所。攝影/林韋廷

【記者林韋廷報導】為提升服務品質,並且改善機關集中造成的交通混亂與公益性服務設施不足,新北市政府於民國一一〇年提出新莊行政園區改建計畫,用地涵蓋新莊地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以及警察局新莊分局,佔地約0.6公頃。但由於涉及行政園區的公益性及適法性問題,目前仍處於審議階段。

 新北市完成的行政園區包含八里及新店。以新店區為例,因公有土地比例較高,有利於市政主導,因此採公辦都更,將區公所、戶政、地政事務所等行政機關,及住宅大樓、運動中心,將行政、運動與住宅垂直整合在一棟大樓內,強調公益與安全。相較之下,新莊用地公私產權混雜,規劃採「聯合開發案」,透過招標吸引建商投資,除了行政機關,還包含商場、托育中心以及社會住宅。新莊區議員鍾宏仁說,聯合開發模式,雖然可以加速都市整合,但可能會偏離「公共利益優先」的都市規畫精神;當行政空間與商業用途混合,也有可能造成政府與建商的利益分配問題。

 由於採多元使用設計,新莊行政園區的容積率從百分之三百提升到八百。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陳玉雯說,機關用地提高容積,本就有回饋民眾與社會的義務,變更過程中需要考慮交通量能與公益性。陳玉雯進一步說明也點出,新莊行政園區延宕的主因是因牽涉私有土地;根據《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權益轉換原則》第三點之二,地主被徵收後可以參與開發後的利益分配,因此造審議緩慢。

 鍾宏仁也提及,若要改建行政園區,後方的老舊社區應一併納入開發,不僅能改善環境,也可預留托老、托幼中心、社區活動中心以及公共停車場等公共空間,完善行政園區的公共建設。市府也應積極釐清計畫內容,避免影響市民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