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橋六月起禁電動二輪車

居民在新月橋上行駛微型電動二輪車速度過快,造成行人危險。
攝影 / 張梓豪

【記者張梓豪報導】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宣布自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一日起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新月橋。此政策主要因民眾反映該類車輛在觀光熱點行駛恐引發行人安全疑慮,管理處為避免潛在危險而實施管制。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股長曹成志說,雖微型電動二輪車依規定可行駛在時速二十五公里以下,但因橋面狹窄,車輛與行人爭道容易增加事故風險,因此決定禁止。

 居民潘怡安表示,她每天飯後都會到橋上散步。她說:「行人與車輛兩者速度不同,混在一起其實有點危險。」她也認為,即使禁止電動車,若未妥善分流行人與腳踏車,安全問題仍無法根本解決。對於此政策,潘怡安表示支持,但也擔憂執法成效,她建議,政府應加強取締,積極規劃分流措施,而非僅禁止特定車種。

 曹成志補充,現階段為宣導期,管理將已於橋梁引道設置告示牌,並由保全勸阻違規行為,六月一日起則會同警方稽查,違規者將依據《道交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針對慢車未依規定路線行駛處三百元至一千兩百元罰鍰,裁量標準由執法機關判定。除新月橋外,新北市其他觀光區,如淡水老街、八里老街及熊猴森樂園等河濱區域也已同步公告管制;其他縣市的觀光區,如臺中市的后豐鐵馬道,以及日月潭國家風景區也嚴格禁止電動二輪車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