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佩昀專題報導】新北市社會局於民國一一三年七月開始,在所有委辦業務的民間機構與團體合約中正式納入性平培訓時數,提升從業人員的性別平等意識,保障多元家庭在兒童與家庭服務中的權益。
現有家庭相關業務性別意識不一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社工師游大鈞說明,當社福機構性別意識不足,可能會下意識以傳統的性別、異性戀框架去設想當事人狀況,會讓當事人有被排除在服務範圍外的感覺,因而不願意透露自身真實情況。
機構人員性別意識不足的情況不僅對於當事人造成困擾,也同時是委外機構人員的困難。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說:「我們遇過社福機構社工來反映不知道怎麼與同志家庭互動,在基礎的日常對話常遇到阻礙。像是當兩位女性來社福機構,社工不知道如何稱呼他們,常開口就讓對方感到不自在。」
黎璿萍表示,當兒童身心健康機構的專業人員要了解小朋友的遺傳疾病,需要知道家族遺傳史。這時遇到同志家庭時會很困惑。因為人員無法第一時間知道孩子與誰有血緣關係,也不知道如何詢問家長。對於同志家庭來說,也期待能與機構人員有更良好的互動。
性平培訓的提案
戴湘儀服務處副主任邱繼如表示,去年五月戴湘儀團隊參加新北市友善議員聚會,與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討論到現有性別友善措施問題與改善方案後,在議會提出性平培訓時數提案。
邱繼如說:「新北市許多跟兒童及家庭相關的業務,不是由新北市政府來執行,而是委外給社福團體或者專業機構,在各個機構對於多元家庭理解程度不同的情況下,需要讓多元家庭在不同的業務機構中,獲得友善包容的對待,這是性平培訓提案的主要目的。」
性平培訓的實施
新北市社會局綜合企劃科科長陳佳琪表示,社會局目前做法是提供契約範本給相關科室 ,請科室訂委外契約時,依照各單位不同需求對範本進行修改並納入規範。統一規定是性平培訓的時數需達三小時,課程內容則由各機構自行決定。
陳佳琪說明新訂的契約都必須納入性平時數,如果是跨年還沒結束的合約,就需等續簽時納入,或者是與單位研議直接將性平課程加入員工的在職訓練。已納入合約的機構依各科室規定進行追蹤監督,科室會檢視機構納入性平培訓的課程規劃,或者在委外機構的成果報告中審核是否有達成性平培訓的時數。
民間團體期待性平培訓結構化
游大鈞說:「社會局很難管束到委外單位,但如果能把性平培訓納入委外合約,可以提升機構人員的性別敏感度。這樣的政策除了對於個案有幫助之外,對於本身是多元群體的員工來說,實施性平培訓的機構也會是比較友善的工作環境。」
另一方面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也擔憂公部門和委外單位的性平培訓只審核時數成果,最終流於形式化,希望新北市政府可以將性平培訓課程結構化,分成階段性考核的課程或用工作坊的方式,讓性平培訓更加落實於各個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