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菸害政策 開罰情況與困難

福壽公園內的禁菸廣播裝置。攝影/陳安婷

【記者陳安婷報導】公園是民眾休憩娛樂的場所,但是時常會有民眾在公園內以及周圍吸菸,讓在公園活動人們受到菸害的侵擾。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於民國一一三年十月發布「新北市公園自治管理條例」草案,其中的內容包含制定在公園吸菸將收到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的罰款金額以及將菸害開罰交由區公所經建課執行等。

新莊區公所經建課課長鍾圻琥表示,在新莊公園菸害開罰上,區公所會聯合衛生局以及警察局做不定期的稽查,如果看到民眾違規吸菸就會當場開罰。鍾圻琥說,經建課目前有十八個人,正式編制的有十三個人,如果以後公園的菸害開罰是由經建課負責,實際執行也只會有六到七個人,因為經建課也還有其他業務,不會把人力都分配到菸害開罰上。

福壽公園是新莊設有無菸語音勸導裝置的公園之一,但是仍有菸害問題。民眾王先生表示,因為很多人會檢舉吸菸,現在也比較少人直接在公園裡抽,但是早晨和傍晚還是有看到人在吸菸。民眾林素梅則認為,福壽公園內的菸害管制已經做的很好了,因為曾經看到有人被當場開罰。

在民國一一三年十月十五日議會質詢時,新莊區議員陳世軒提到,平常接收到許多新莊民眾的菸害陳情,並且也針對了公園自治條例草案的菸害開罰部分提出了問題,希望條例有更好的配套辦法。陳世軒議員服務處秘書畢翔指出,目前菸害取締,很多時候依賴警察的協助,但這並非他們的法定業務,會額外增加警察的負擔,希望未來各局處有明確的開罰責任歸屬與條例的訂定。在菸害問題上,政府和民眾還有許多需要各自增進的地方,必須要多方的配合才能把負面影響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