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推動 師生比降私教師壓力增

【記者黃寒冰報導】民國一一一年,「幼兒教育照顧法」(簡稱幼照法)以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簡稱教保條例)修法,主要內容為調降師生比,提高不適任教保人員的罰則,以及強化幼兒教保權益與幼兒保護,但也有些漏洞產生,例如師生比調降幅度不同與理由不充分的投訴案件增加等。新莊共有一百零八所幼兒園,是新北市第二高,僅次於板橋,因此這些問題更應該被重視。

幼照法修法後,將原本一比十五的師生比下降到一比十二,不過僅對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有強制性,私立則是以獎勵經費十至二十萬元代替。此外,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在今年三月指出,在新法上路的一年之間,投訴管道增加,而且每個投訴案件都受到同等重視,被投訴教師必須調離原職並審議,因此針對幼教老師的投訴案件暴增,再加上根據教保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幼教老師每年都需利用假期完成十八小時的研習,種種規定都造成幼教人員壓力倍增。

輔仁大學附設新北市私立幼兒園的老師林韋翔表示,雖然私立幼兒園師生比調降非強制,不過修法後,政府補助的公立、非營利園所數量有增加,因此私幼的招生空間被壓縮,且林韋翔補充,輔大附幼是示範園所,需嚴格符合法規,因此師生比將近一比十二。針對最近投訴增加的現象,林韋翔認為,投訴增多與家長發聲管道增加有關,可以透過市政管道、1999等,此外也可以透過新聞或網路曝光,家長開始懂得為孩子爭取權益,因此幼兒保護受到大眾矚目,而非虐童案件變得頻繁。同時他也指出,除了老師要對自己的作為有警覺之外,跟家長溝通也非常重要。至於十八小時的研習課程,林韋翔提到,不論在生理上還是心理上,在研習的過程的確會有壓力,但研習確實可以精進自己,而且能針對有興趣的課程去加強。

儘管幼教師工作量龐大,且時常需面對負面輿論的壓力,但就讀輔大兒童與家庭學系三年級的沈均奕表示,若有機會,她仍會想運用專業,投身幼教領域,為孩子盡一份心力,林韋翔也表示從孩子的成長中收穫很多感動和成就感,因此願意繼續待在幼兒園。要保障幼教老師權益並非政府單方面責任,而是要與園所一同努力,才能創造更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