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琬婷報導】九月十七日下午龍安路一處老舊公寓突發火警,裕民消防分隊接獲通報後,即刻前往救火。除了一對居住在四樓的夫婦被濃煙嗆傷緊急送醫,其餘居民傷勢皆較無大礙。事發地點為一幢四層樓建築,附近居民徐伯伯說,事發當下的火勢並不大,消防員迅速到場撲滅,並無波及鄰近住戶。
裕民消防局分隊長蔡閎宇說,起火原因是二樓住戶的延長線短路,住戶嘗試使用滅火器救火失敗,便通報處理。歸納蔡閎宇的分析,這場火災的癥結點有三個,第一是此出租公寓沒有系統式的消防安全設備,例如火警自動警報器、自動灑水系統,僅擺放滅火器,房東也沒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依據《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五條,出租房房東應自發地設置住警器。如果建築物沒有防災設備又發生火災,事發後房東需經過消防局指導,安裝相關防災設備,例如偵煙探測器、防爆發信器。若屋主遵守條例,就可能減低火災發生機率。
第二個問題點是樓道狹窄,造成消防員身負滅火工具上樓救援不方便,尤其是轉角處放置的木製鞋櫃,不僅阻擋救災路線,一不小心還可能成為加重火勢的易燃物。第三點則是居民的防災觀念不清楚,根據煙囪效應,火災的濃煙會以每秒三至五公尺的速度上升,二樓起火,事主逃往一樓求助前,要先把房門關閉,避免煙向上擴散。在這場事故中,四樓住民知道樓下有火勢時,切記不要急著往下或頂樓逃生,而是關好通往走道的門,待在離火源較遠的窗戶旁邊或是前陽台等待救援,避免躲到廁所及角落。一般大眾認為火災發生應立即躲往浴室,一是有水可以滅火,二是能透過排水孔得到充足的空氣,然而水龍頭流出的小水量無法控制火舌,排水孔甚至有可能成為擴散濃煙的管道。
對於市民如何防患火災,蔡閎宇呼籲,在居民經濟情況允許的情況下,盡量選擇有管理委員會的大樓,由專人定期檢查樓道是否通暢,還有安裝全套系統式消防設備,當火警自動警報器一經感應,就傳送到消防受信總機,可直接看出火災出自哪一樓層,此外,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當感應到煙霧會發出聲響,能及時提醒住民注意危險。若是選擇老舊公寓,入住時應檢查是否有防火災的設備,缺少的話應提醒房東安裝,保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