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蘇亮穎專題報導】藝術治療師呂冠廷與音樂治療師林虹瑜是幫助民眾恢復日常行動和提升生活品質的職能治療師。但由於現行法律的規定,即便是「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職能治療服務,仍需開立醫囑得以執行,不僅限制職能治療師的服務,也限制了民眾就醫的便利性。
提升自主選擇性
《職能治療師法》修法的首要目的是要提升民眾需要職能治療時的自主選擇性。呂冠廷說:「當民眾感冒時可以選擇就醫、去藥局拿藥或健檢,但需要職能治療時卻不能直接尋求我們的幫助。」現在的制度造成民眾無法直接求助職能治療師,不僅降低醫療效率也有耽誤治療的可能性。林虹瑜也提到,有孩童確診皰疹性腦炎,但診斷報告需要等待兩個月至半年,導致到現在都無法參與任何職能治療課程,深怕錯過黃金治療期。
保障執業合法性
而在社區舉辦活動時,家長都會向職能治療師諮詢兒童相關資訊。林虹瑜表示,以目前的法律規定,職能治療師並不能在家長拿到醫囑之前提供兒童發展的資訊。但實際上這是無法避免的,他們為了小朋友的發展,依然會向家長建議調整的措施。林虹瑜認為,現在的規定造就無奈的情況,提供兒童發展的資訊本來就是他們的工作,卻因為法律使他們「進退兩難」。

他們同時希望修法後能夠保障職能治療課程的合法性,目前他們大多只能以「療育」、「活動」等名詞開設課程,無法直接表明是職能治療課程。但其實兒童發展、生活起居和長照復健等訓練,都需要職能治療師的專業才能讓學員有所進步。若修法成功後,他們就能直接以「職能治療」的名義開設課程,不需遭受檢舉的風險。
提升醫療效能
修法通過後不僅能保障執業合法性,也能提升社會的醫療效能。林虹瑜表示,有些家長可能認為去醫院評估兒童發展是件很可怕的事,就像是被「貼標籤」。這時職能治療師就能以專業的角度與小朋友進行互動,從談話和畫畫等行為初步判斷他們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需要就醫或只需更改教養方式而已。呂冠廷也說明,當他們能合法的在社區進行服務時,反而讓民眾更有機會被服務到,增加民眾選擇就醫方式與治療的便利性。
維護醫師疾病診斷權
有些人誤會《職能治療師法》修法是想與醫師爭奪疾病診斷權,但事實上,職能治療師強調的是「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職能治療不需醫囑,例如兒童需要如何調整握筆姿勢以及家長需要練習如何教育孩子等等,這些都與疾病診斷無關,而是職能治療能夠幫助民眾的範圍。林虹瑜也說明,他們大學接受教育時,老師與督導都很強調「治療師是不能亂下診斷的」,所以並不會發生與醫師爭奪疾病診斷權的情況。

爭取連署修法 望排進會程
今年已修法通過的《物理治療師法》需先劃定「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範圍,等待釐清後,《職能治療師法》修法才有可能被排進會程。目前職能治療師法修法聯盟也已收集超過三萬五千份連署書,包括全臺十一所大專院校職能治療學系與五十個以上的團體單位都已簽署連署書,希望讓更多民眾瞭解職能治療師的訴求,並爭取通過連署,讓立法委員看到他們希望修法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