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傑茗專題報導】二〇二二年世界盃足球賽引起熱議,民眾透過買彩券押注自己喜歡的球隊,讓比賽的觀看體驗添增了幾分刺激,但在享受「博奕」的同時,民眾應當注意自己的下注方式和管道,避免產生法律問題。
地下賭場破獲 矯正社會風氣
今年一月,警方在新莊區民安西路上的私人公司地下室,破獲職業賭場,搜查到超過百萬元的賭資,並將賭場工作人員以及賭客共二十三人移送法辦。訊後,賭場工作人員以及負責人依刑法賭博罪進行偵辦,其餘賭客則透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裁罰。
新莊分局警員林遠恩表示,地下賭盤、聚眾賭博容易產生金錢糾紛,且延伸出毒品、幫派等社會治安問題,民眾應當多加防範,避免觸法。
如何知道有沒有觸犯「賭博罪」
根據刑法,要構成賭博罪需要有三點要素。第一點是有「賭博行為」,透過不確定性的事實決定輸贏,無法事前預知結果;第二點是在「公共場合」進行,或是公眾得以自由進出的場合;第三點是需要有「賭資」,將有價值物或現金當作輸贏時的代價。
在家與朋友用金錢打賭哪一支球隊贏球有無觸法,是很多人會產生的疑惑。事實上,家裡屬於私人空間,並不符合上述在「公共場合」中進行的條件,但必須要注意若長期有非特定人士或大量人員進出,即使是在私人空間進行,仍舊會有觸犯法律的可能。
刑法修正案上路 線上投注也觸法
近年來網路普及,二〇二一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明文將網路博奕列入賭博罪。過去曾有在線上娛樂城進行賭博行為,被判無罪的案例,因使用私人帳號下注,所以不符合在公眾場合進行的條件,但在修法後,未經政府授權的網路博奕平台,皆已觸法。
師範大學法學博士陳滄海表示,在網路博奕平台中,若是將現金儲值轉換成遊戲幣或點數,並在遊戲中進行賭局並不觸法,前提是該遊戲幣或點數無法再次轉換成現金或是有價值物品。
小賭怡情 用合法博弈找樂子
隨著足球世界盃開踢,運動賭盤隨處可見,有些民眾鋌而走險,選擇透過地下賭盤下注,贏錢時雖然政府不會課稅,卻隱藏著很多危機,像是無法保障個人資料、中獎金額高時有領不到錢的風險。
政府合法授權的博弈管道,中獎金額低於五千元時並不會進行課稅,超過五千元以上則會課百分之二十的稅,並採取分離稅制,不列入個人所得稅中。如民眾若購買運動類型彩券,每一百元中就有十元會進入國家運動發展基金。在進行博弈娛樂的同時應當在多加注意,防範觸法的可能,避免不好的風氣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