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立法 補償漢生家屬

國際愛地芽協會臺灣分會與台灣促進人權會,呼籲政府立法補償臺灣漢生家屬。攝影/鄭宇智

【記者鄭宇智報導】五月十日,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與台灣人權促進會,偕日本、韓國漢生病患家屬代表與律師團代表,共同舉辦國際記者會,呼籲政府「尊重過去漢生病人權歷史」,立法補償漢生病患家屬。

 臺灣律師團代表陳孟秀說, 日本國會於民國一〇八年十一月,制定《漢生病患家屬補償法》,對漢生病患的配偶或同住家屬做出補償,這項立法也適用日治時代的臺灣,目前已有八名漢生病患的家屬,透過國際愛地芽協會成功申請。陳孟秀強調,當我們看到日本《漢生病患家屬補償法》,是看到日本對過去錯誤,所作出深刻的反省,希望臺灣國會,也能立法對漢生病患家屬做出補償。

 針對《漢生病患家屬補償法》,日本律師團代表德田靖之表示,此法有二點特殊意義:第一,這是日本政府關於戰爭責任賠償,所謂「戰後賠償」這項原則的唯一例外,日本政府在戰後,對於它的殖民地人民還負如何的法律責任,這一次補償,是戰後賠償原則的唯一例外;再來,本項補償金不是「慰問金」,而是承認受害家屬,遭受到精神痛苦,予以賠償。此形式對彌補日本統治時期,在日本、韓國、臺灣三地所造成的錯誤政策與共同受害,有非常大的意義。

 回憶隔離歲月,樂生保留自救會會長李添培說:「其實就是把病患關在醫院,把他綁著就好,就跟動物園一樣,給他吃、給他住就好,這是國家不對的地方,也是最沒有人道的地方。」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余宜家說,漢生病的歧視議題,其實是國際性的,在聯合國不歧視漢生病患及家屬的報告強調,漢生病患所遭受系統性的歧視,是會延續到第二、三代身上,這是各國政府,須積極面對的課題。
德田靖之也呼籲,聽說在臺灣對漢生病的歧視與偏見, 依然根深蒂固,希望透過這次記者會的說明,對解決臺灣漢生病的問題,有所幫助。

%d 位部落客按了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