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舊制勞退清查活動啟動

    【記者張希夷報導】根據新北市勞工局的調查,目前大約有8000多家公司已無舊制勞工在職,但舊制專戶中仍存在高達17億的餘額。因此,勞工局啟動勞退專戶清查行動,以保障勞工的正當權益。

    根據勞動基準法53條,勞動退休金(以勞退稱之)舊制轉新制的勞工,超過法定退休年限時可以拿到三筆退休津貼,分別是舊制勞退金、新制勞退金、勞保老年給付。舊制勞退金的部分,由於新舊制度轉換,許多勞工不知道自己舊制的退休金也可領取。還有一些企業沒有及時註銷專戶,無法領取準備金餘款。因此,舊制專戶中的存款餘額才會如此之高。

 

    對於勞退金的領取,新北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的楊股長表示,雇主把錢存進專戶,但錢的所有權還是雇主。勞工符合退休條件雇主才給他們支取退休金。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註銷專戶,但政府希望雇主來註銷,因為註銷專戶才能領回準備金餘款。符合條件勞工可能沒有拿到退休金,而退休金有效期限是五年,一旦超過期限勞工局很難介入。因此勞工局會視情況發文知會勞工,提醒他們前來支取退休金。

 

    對於公司已經解散破產,拒絕支付退休金的情況,楊股長還補充道:「雇主拒絕向勞工支付退休金,勞工可以按照法律提請申訴,在條件符合的情況下,雇主將被罰款30—150萬,大部分雇主都會主動支付退休金。但是大部分雇主都不知道法令。」

 

    雖然,勞退新制已經實施十餘年,達到退休條件,雇主需要支付勞工退休金。新北市勞工局呼籲公司如有存在舊制勞工退休金未結清的情況,請及時來勞動局辦理註銷專戶,領取餘額。另外也提醒市民,請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退休金,以免喪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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