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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被害人返家後,發現桌面散落生活用品。
圖片/新莊派出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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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湘妮報導】李姓男子三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報案,其位於中華路一段的民宅遭竊兩部腳踏車、音響、電子琴,損失金額約卅一萬八千元。翌日新莊派出所破案,劉姓嫌犯聲稱自己為民宅房客。
該民宅為李姓男子的母親所有,當日李男返回住處後,發現腳踏車、音響等物無翼而飛,向新莊派出所報案。警方上門搜索時發現,屋內有劉姓衣物、生活用品、證件等。
警方猜測劉姓嫌犯會返回民宅,便派員輪流在民宅周圍留守,翌日上午七時即等到返家的劉姓嫌犯。到案後,劉姓嫌犯說明自己是房客,聲稱已從去年十一月承租房子至今,但舉不出租屋契約證明。李男母親也尚未至派出所說明。全案現交由新莊派出所處理,李男決定提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