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安華報導】五月廿五日晚間七時許,在明志路二段與民生路口發生一起大貨車碾過Youbike的車禍。當時大貨車正要右轉,但疑似為視線死角,未注意腳踏車與騎士,所幸在撞到異物後貨車駕駛急踩煞車,讓後輪在騎士身邊停下,騎士右腳僅輕微擦傷。
肇事過程被一輛汽車的行車記錄器拍下,該位車主將片段上傳網路後,立即有眼尖網友發現,疑因該車主違停岔路口前,才迫使騎士偏向快車道,「錄下這畫面的車主才是車禍的元兇吧!」
林姓貨車司機當時於明志路上等紅燈,且有打方向燈,燈號轉綠後,林男疑因未察十七歲的許姓騎士在貨車車頭的右側,導致右轉民生路時撞倒他,Youbike當場被捲進貨車底部,許男也險遭輪碾,幸好在後輪正要壓過許男身體時,林男及時煞車,許男趕緊爬起。
林男也在網路上說明,他等紅燈時停在最前面,因為車頭較高,所以在右側後照鏡中並無看到騎士,而發生撞擊後,林男還是未從後照鏡裡看到騎士身影,他只知道有撞到東西,而等騎士映入視線範圍時,他才知道自己撞倒人了,「我也嚇到腿軟」,他並強調,紅燈時他就已經打方向燈,轉彎前已經打上一陣子了。
警方表示,該案於晚間七時三十六分接獲通報,雖完整的事故鑑定報告尚未出爐,但肇事主責方應為林姓貨車駕駛。至於許男傷勢部分,僅右腳輕微擦傷,應無大礙。
值得注意的是,一位網友將行車記錄器片段放至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完整紀錄肇事經過,卻被部分網友質疑,從鏡頭的角度判斷,貌似正因拍下肇事經過的車輛違停在十字路口附近,才造成Ubike騎士被迫偏向快車道、被迫靠近大禍車,「請問這台行車記錄器的車是停在停車格裡嗎?如果沒停停車格,那錄下這畫面的車主才是造成肇事的元兇吧!」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汽車駕駛人不得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該臨停車輛顯有不法。至於因違停而致使肇事,是否將有連帶責任?警方表示,只要肇事兩造有人提出申請,就會展開調查,目前「是有人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