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筱妍報導】使用牌照稅於四月一日開徵,徵收營業用車輛一〇五年上半年及自用車輛一〇五年全年使用牌照稅。新莊稅捐處稅務員姚雲詩表示,使用牌照稅可以透過多元方式繳費;民眾接獲繳款書後,可選擇最方便的管道繳費。
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二萬元以下者,也可以到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或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電話語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進行繳稅,繳費期限至五月三日截止。
另外,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辦理線上繳稅。
稅捐處也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為四月一日起至四月卅日,因四月卅日及五月一日勞動節適逢例假日,五月二日部分金融業補假,繳納期間依法順延至五月三日。
稅捐處表示,逾期未繳納者,每逾二日按應繳稅額加徵百分之一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百分之十五;如逾卅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百分之十五滯納金外,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