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拒盤查逃逸 警籲民眾多配合

【記者王俊傑特稿】新莊十二月發生多起警察攔查,民眾卻不願配合的事件,除了當場和員警起爭執,更有民眾直接下車逃跑或開車逃逸,甚至衝撞警車。新北市警察局警務正黃清暉表示,依警執法規定,警方對不配合臨檢的對象,可帶回勤務處所盤查三小時。他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罪上加罪。

黃清輝說,警察實施臨檢或盤查,原則上有其發動的「認定依據」,配合臨檢或盤查並不會使民眾權益受到任何過當的損失。
 
針對民眾對於警察臨檢「認定依據」的疑慮,丹鳳派出所所長李春來說:「其實很具體,像是穿著破爛卻開法拉利的狀況。」駕駛打扮與駕駛車輛不符、違規駕駛、成群聚集叫囂、經查毒品前科等,皆是巡邏員警關切的對象。
 
黃清輝又說,若民眾對警察實施臨檢或盤查有侵害權益的疑慮,可以當場聲明異議請警察開立「臨檢異議紀錄表」,作為將來行政救濟用。
 
光華派出所警員陳世昌則表示,警察在做出一切裁量或勤務作為前,只有極短的時間能夠判斷,需臨場作出妥善處理,的確是有其困難度存在。

「一方面是看到可疑情事預防犯罪,另一方面則是替大眾維護治安,希望民眾能夠理解。」陳世昌說,雖然第一線很辛苦,往往遇到不理智、甚至是想要衝撞逃逸的民眾,但這就是警察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