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嘉勤特稿】新莊區有一家有機雞販賣店,宣稱自家的雞肉可增強抵抗力,有美容和強身健體的功效。但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這樣的宣傳已經違法。
有機雞販賣店老闆廖大順四月十七日接收訪問時表示,他研究中藥養殖有機雞已經十三年,在台南有設養雞場,是用最先進天然的方式養殖,以山水煮白米和海寶等作為雞飼料,絕對無施打抗生素。
廖大順賣的有機雞,一隻要價七百至一千元,比一般的雞貴上許多。
富民里里民黃小姐四月廿四日受訪時說:「如果真的像宣傳的那麼神,我也會買吃吃看,但是也只會買兩一次,畢竟市場上的雞幾百塊就可以買得到了。」
林冠蓁指出,有機雞就算是經由中藥餵養,仍然是「食物」,無法形成療效,產品的廣告宣傳有誇大功效的嫌疑。
林冠蓁又說:「如果說有機雞有療效,必須要有根據。」她認為老闆的宣傳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對於食品、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用洗潔劑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 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研究動物行為和畜養的國立中興大學李淵百教授表示,農業畜養家禽都是以小家生產,品質良莠不齊,也沒有相關法規規範,政府應該加強檢查,規範產業。
同樣賣雞的夜市老闆蔡先生說:「一千是有點貴,但是如果他覺得自己的養殖值這個價就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