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冠雯報導】中港派出所二月廿七日下午五時有民眾帶一位老奶奶到所內報案,民眾稱老奶奶在中泰街迷路,徘徊街上,因此將她帶到派出所。經員警林振業調閱所內資料發現該名老婦人先前有走失紀錄,循線聯絡家人將奶奶帶回。
警方調查,老奶奶高齡九十六歲,當天出門購物,卻忘記住家地址,獨自在街上被民眾發現。老奶奶到派出所後堅持記得住家地址,但經員警林振業詢問後,只說得出名字,並不記得其他資料;警員依據此狀況先安撫老人情緒,並調閱失蹤老人名冊,發現老奶奶三年前已有走失紀錄,依據冊中資料,聯絡她的孫子將奶奶帶回家。
員警鄭筱葳表示,當有老人走失時,會先使用人臉辨識系統的儀器搜尋,但老奶奶的面貌和儀器中建檔的照片落差太大,導致搜尋困難;所幸在名冊先前紀錄中,找到員警三年前細心建檔的資料,順利聯絡家人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