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哲緯報導】中正路一棟公寓三樓的劉姓住戶,一年內多次被一、二樓住戶錄音檢舉住處內傳來拉椅子及重擊牆壁之噪音,警方開出書面勸導,她不服裁罰,向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聲明異議。但法院認為,若噪音符合合理限度,不會有多人站出來指控,駁回異議。
劉姓住戶於十月廿八日受訪時說,公寓屋齡逾卅年,隔音效果差,且證人多與檢舉人關係密切,檢舉人報案之前從未向她提過噪音過大等問題。警方原認為是上下兩戶鄰居糾紛,並未多做介入;後因檢舉人不斷報案才配合開罰。她認為,警方須有噪音偵測報告佐證,否則無法證明她蓄意製造噪音,因此要求撤銷罰鍰。
裕民里里長林秋福曾多次幫忙調解此案件,認為劉家家庭成員單純,應不可能在深夜故意製造噪音。林秋福說:「曾聽過一、二樓陳姓住戶所提供的錄音證據,並非大聲且長時間的噪音,頂多是拖動椅子的聲音。此外,陳姓住戶所提供的證據多非三樓所製造,報警有些小題大作。」
為防止再度被不當罰鍰,劉姓住戶目前在自家裝設錄影機,希望能用影音證據與檢舉人對質。林秋福也表示,檢舉人在四年內檢舉逾四戶住家,皆因噪音及環境問題,或許是對聲音較為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