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卓玫均報導】五月一日起,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申請部分項目免規費時,不用再攜帶「財政證明」及「社會福利資格證明」兩項文件,民眾僅需至櫃檯告知戶政所人員,擁有管理權限的戶政所人員即會查詢「雲端證件包」中的「社福資料」,確認該民眾是否為低收入戶。
為減輕市民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的負擔,新北市於九十九年制定「免徵戶籍謄本規費申辦項目表」,中低收入民眾為辦理該項目表中各社會福利事項者,不用繳規費。
新莊戶政事務所第三課長葉春玉表示,因低收證明資料不像身分證會隨身攜帶,有時民眾臨時來戶政事務所處理事情,卻因忘記攜帶證明文件而造成困擾,此新政策大幅增加民眾的便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