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千雁報導】一名楊姓女子一年內酒駕已經被抓三次,卻還不知悔改,十二月廿二日晚間六時於中誠街和中港路口再次酒駕。
警方攔查後發現她全身酒味,當場實施酒測。沒想到以濃度呼氣測試,結果竟高達0.85毫克,足足超過目前規定0.25毫克的三倍,已經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警方當場以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到案,並於當日移送新北地檢署。
中港派出所所長張文宏說,這名楊姓女子已經有多次酒駕前科,分別於今年一月、七月和十月都有酒駕紀錄,且每次罰金均七萬元以上,等於一年總罰金高達近卅萬元。
張文宏指出,一個月的酒駕案件多達四十起,若是累犯,罰金將會加重。他同時也提醒民眾要配合警方酒測,若不配合,罰金為九萬元,「不僅害人又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