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千雁報導】中港派出所警員十月廿六日凌晨零時執行勤務時,於中華路與自立街口,見一名男子看見警察後神色緊張,警方立刻上前攔查,發現男子全身酒味,經同意檢測後,酒測值高達0.65毫克,明顯超過標準的2.65倍,全案依公共危險罪於廿六日上午九時移送新北地檢署。
中港派出所副所長王明堂表示,自立街口因有KTV,常發生酒駕和糾紛,尤其是晚上十時至次日凌晨二時是顛峰,幾乎每天都有一起酒駕案件,「已經有加強巡邏和取締。」
依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包含吐氣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屬公共危險罪,可處兩個月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廿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