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濫用救護資源 救護人員苦惱

救護車常因民眾的錯誤認知而被濫用。圖為新莊消防第二大隊的救護車。    攝影/楊兆元
【記者廖介瑜特稿】救護車被視為救命工具,接送病患由傷病現場至醫院,總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給予最即時的救援。救護車的數量有限,應該留給最需要幫助的人;但是部份民眾卻對救護車的使用定義認知錯誤,甚至可能濫用救護資源。

 救護車是用於「急迫」且「嚴重」的情況,但是消防隊接到的救護案件,將近四成的病患自己有能力前往醫院,卻撥打一一九求助,使得救護車變成某些人心目中的「運送」工具。
 一般都市的消防分隊,救護車比較不會有不足的情況,分隊與分隊間的距離較近,可以互補或協調;若是發生在郊區,可能會因此拖延救援時間,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福營消防分隊隊員吳毅夫十月十日受訪時說,如果這個時候有緊急的病患需要使用救護車,資源就不能發揮效用,同時還損失效率。
 福營消防分隊接過不少這樣的案例。曾經有民眾只是輕微的傷口,意識清楚,卻希望救護車將其載去醫院「驗傷」;或者,有臥病在床的病患,請救護車載去醫院「門診」掛號;也有許多情況是因為酒醉胡亂撥打電話,造成救護人員白跑一趟。
 救護人員認為,如果是要驗傷,可以自行前往,不須撥打一一九。
 吳毅夫說,通常救護人員到現場評估,若非緊急或嚴重的情況,他們會勸說民眾自行前往醫院;若對方不願意,為了避免民眾觀感不佳,通常還是會答應將其載至醫院。
 有些民眾會指定送往特定醫院,但是救護車的運送原則是「就近且適當」。因為醫院的設備完善程度不同,而且有些科別較特殊,不是所有醫院皆有。救護人員會依照病患情況判定,用最快的時間,做最即時、最適當的處理。
  救護車單次出勤成本非常高,頭前消防分隊隊員陳啟暉說,單以一個約廿人的分隊估算,一個月將近一百五十件救護案件,平均下來,一趟救護車成本高達一萬元,而這些錢是由全民共同分擔。「濫用救護車不僅影響資源分配及效率,還會傷了全民荷包。」
 為避免緊急醫療資源遭濫用,從一○一年開始,有部份縣市已設法杜絕少數非急症病患濫用救護車,實施救護車收費制度。新北市目前仍屬「宣導」階段,尚未實施收費,但是近年救護案件逐年增加,陳啟暉呼籲民眾,不要因為求方便,影響其他病患權益。
 吳毅夫說,每個人對於自己身體狀況的感受可能和救護人員的評估不同,造成溝通問題。「救護車要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讓救護資源發揮良好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