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臻報導】新莊消防分隊四月卅日上午九時接獲報案,居民看見新泰路上某間民宅有名四歲女童爬到陽台上,有失足的可能,於是通報一一九協助處理。消防隊員到場後發現,該女童被獨自留在四樓家中,若非鄰居發現,恐釀意外。
警消呼籲居民,將幼童獨自留在家中容易發生意外,父母無論是出門上班或只是出門買菜,都要讓小孩身邊有大人陪同較為安全,且將未滿六歲的幼兒獨自留在家中恐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事發當時女童父親出門上班,母親臨時有事,將女童獨自留在家中後外出。鄰居表示,該戶為承租戶,大門設計須以鑰匙由內部打開。消防隊員陳冠廷在不破壞鐵門的狀況下,先透過鐵門安撫女童情緒,再由新莊分隊小隊長陳錦鋒協尋房東及家屬返家開門,同時通知鎖匠到場協助。等待期間,女童也在陳冠廷詢問是否有鑰匙之後找出備份鑰匙,並在教導下打開大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