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文藝中心消防安全抽查不合格

【記者張方瑀報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二、三月間進行全台十五處大型藝文場所消防及建管等十四項安全設備抽查。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因排煙閘門未啟動,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經過糾正後,已在四月十二日複查通過。

 消保處表示,不合格場所已先要求限期改善,複查如果不合格,建管部分可依建築法罰六萬至卅萬元,且可連續處罰,消防部分則依消防法罰六千至三萬元。
 位在中平路上的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是全國首座鄉鎮市級文化藝術中心,建築面積八百四十六坪,空間規劃有演藝廳、藝術廳、期刊室、閱覽室及布袋戲文物館與典藏室。
 消保處也提醒,觀賞表演活動時若發生消費糾紛,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